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 刑法 » #2240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40#
王某系车主李某雇佣的中巴司机,一日满载乘客从A县至B县途中将横穿马路的孙某撞翻在地。李某为逃避责任,乘客为赶路,纷纷要求王某速速离开现场。王某也因内心惧怕而将车开走。孙某终因抢救不及时,流血过多死亡。王某、李某、乘客的责任应如何认定?(      )
  • 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李某和乘客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 王某、李某、乘客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王某、李某、乘客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犯
  • 王某、李某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乘客不构成犯罪
  
本题有 4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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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jvjv2000 发表于 2022-3-13 13:08
Gatelbl 2015-3-30 22:55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
透彻!
43 # 我是幸运儿 发表于 2017-6-22 17:09
А
42 # 我是幸运儿 发表于 2017-6-22 17:08
А
41 # 珠穆雍措 发表于 2015-4-17 20:39
交通肇事罪不是要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么
Gatelbl 2015-3-30 22:55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
40 # Gatelbl 发表于 2015-3-30 22:55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亡,从法理上讲属间接故意杀人。
此情形被法律拟制为交通肇事罪,由此,交通肇事罪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即此情况下的间接故意)
至此,交通肇事罪有了成立共同犯罪的基础。
注意,这不是对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的例外
39 # Gatelbl 发表于 2015-3-30 22:55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亡,从法理上讲属间接故意杀人。
此情形被法律拟制为交通肇事罪,由此,交通肇事罪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即此情况下的间接故意)
至此,交通肇事罪有了成立共同犯罪的基础。
注意,这不是对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的例外
38 # 2906362056 发表于 2015-1-1 22:31
赞同
冬夜飘宇 <span title="2014-12-29 23:39">3&nbsp;天前</span>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
37 # 冬夜飘宇 发表于 2014-12-29 23:39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亡,从法理上讲属间接故意杀人。
此情形被法律拟制为交通肇事罪,由此,交通肇事罪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即此情况下的间接故意)
至此,交通肇事罪有了成立共同犯罪的基础。
注意,这不是对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的例外
36 # xiao200321 发表于 2014-7-2 12:51
[quote]dgsuwei <span title="2014-6-30 22:38">前天&nbsp;22:38</span>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quot


顶!
35 # dgsuwei 发表于 2014-6-30 22:38
交通肇事罪本属过失犯罪,本不应有共同犯罪。
但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伤者医治不及时死亡,从法理上讲属间接故意杀人。
此情形被法律拟制为交通肇事罪,由此,交通肇事罪也可以由故意构成(即此情况下的间接故意)
至此,交通肇事罪有了成立共同犯罪的基础。
注意,这不是对共同犯罪必须是故意犯罪的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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