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六章 共同犯罪 » 刑法 » #224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244#
某甲与某乙因生活上的琐事经常发生纠纷。一日某甲一时义愤将某乙杀害,其将某乙的尸体装入一密封包中,对某丁声称这是一包毒品,委托某丁带至湖边。某丁依言而行。后尸体被发现。下列关于某甲和某丁的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 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某丁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 某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某丁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 某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某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
  • 某甲和某丁构成运输毒品罪的共犯
  
本题有 6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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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dhzzy 发表于 2019-3-5 23:51
62 # dhzzy 发表于 2019-3-5 23:50
61 # liubin800314 发表于 2019-3-3 07:41
о
60 # zhantianss 发表于 2018-2-24 15:14
我的理解是,在事实认识错误一章是说客观性为若不能被评价为危害行为,则不能犯无罪,然后看运输尸体的行为有无危害
59 # dreamvi 发表于 2017-7-6 12:22
δ
58 # flxzyy 发表于 2016-11-26 09:22
木夏槿 2016-10-9 23:18
丁是否有罪!
张明楷老师--无罪 马克昌老师--不能犯的未遂
57 # 木夏槿 发表于 2016-10-9 23:18
丁是否有罪!
56 # yechunjie 发表于 2016-7-26 21:01
某甲与某乙之间属于间接正犯关系。某甲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既遂,某丁的行为属于运输毒品罪的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55 # 3热舞 发表于 2015-5-16 14:50
54 # istaylor 发表于 4 天前
[引用]
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主观上想犯重罪,客观上却发生轻罪的结果;如果主观故意在法律评价上包含轻罪的故意,那么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是否成立重罪未遂,这种情形有两种处理结论:(1)如果存在重罪的实行行为(2)如果没有重罪的实行行为
-----刘凤科
题目中乙并没有运输毒品的实行行为啊,也就没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应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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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12 11:11
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主观上想犯重罪,客观上却发生轻罪的结果;如果主观故意在法律评价上包含轻罪的故意,那么根据案件具体情形是否成立重罪未遂,这种情形有两种处理结论:(1)如果存在重罪的实行行为(2)如果没有重罪的实行行为
-----刘凤科
题目中乙并没有运输毒品的实行行为啊,也就没有侵害法益的可能性,应该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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