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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2月25日,某银行与朝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朝阳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双方约定,朝阳公司以其新建的一幛楼房(价值2000万元)作为自1995年12月26日至1997年12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借款的抵押担保,担保借款的最高限额为20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登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后来在约定期间内,朝阳公司分3次向银行借款1500万元。1999年10月27日,银行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借款合同债权与担保权利转让给该公司,并向朝阳公司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但朝阳公司拒绝在担保权利转让通知上签字,并称最高额抵押权已经消灭。关于此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本案的抵押合同为最高额抵押合同
  • 本案的抵押合同不是最高额抵押合同
  • 银行的债权让与和担保权利让与的行为有效
  • 银行的债权让与和担保权利让与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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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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