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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47#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 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査,并不需在裁定书中写明
  • 当事人对于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未提出上诉, 但受移送的上级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裁定撤销
  • 当事人未依法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受诉人民法院发现其没有级别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 上级人民法院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本题有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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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qq125158625 发表于 2016-9-1 20:19
对于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但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裁定【撤销】。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3 # bruce_0115 发表于 2013-8-23 10:15
对于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 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但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裁定撤销】。
2 # bruce_0115 发表于 2013-8-23 10:14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1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14 22:03
《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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