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三国法【综合】 » 国际经济法 » #25911 题目内容及评论
25911#
甲国、乙国和中国都是WTO成员国。8. 甲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在中国投资设立C公司的合资协议,双方因该合资协议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该两公司并未约定争议适用的法律,在庭审中均援引甲国法且对之没有提出异议,可以推断他们选择了甲国法
  • 因为对该合资争议中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故该两公司就其争议的解决自始不能选择仲裁
  • 如果A公司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其分支机构送达司法文书
  • 如果A公司的经常居所地在乙国,则关于A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适用乙国法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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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4 19:40
题中协议必须适用中国法解决,故A项说法错误;本争议 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故B项说法错误;分支机构须经受送达人的授权,方能向其送达,故C项错误;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适用设立登记地法律。法人的设立登记地与主营业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故D项说 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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