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13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5919 题目内容及评论
25919#
[13年司考真题卷三第95题]:兴源公司与郭某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并书面约定本合同一切争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兴源公司支付100万元预付款后,因郭某未履约依法解除了合同。郭某一直未将预付款返还,兴源公司遂提出返还货款的仲裁请求,仲裁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裁决,支持该请求。由于郭某拒不履行裁决,兴源公司申请执行。郭某无力归还100万元现金,但可以收藏的多幅字画提供执行担保。担保期满后郭某仍无力还款,法院在准备执行该批字画时,朱某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自己才是这些字画的所有权人,郭某只是代为保管。关于仲裁协议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买卖合同虽已解除,但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兴源公司可以据此申请仲裁
  • 兴源公司返还货款的请求是基于不当得利请求权,与买卖合同无关,不应据此申请仲裁
  • 仲裁协议未约定适用简易程序,仲裁庭不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双方选择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涉外仲裁机构,本案不具有涉外因素,应当重新选择
  
本题有 3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6
3
2
详细评论内容
3 # jspx1215 发表于 2017-6-19 15:25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

选项A正确。《仲裁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选项B错误。《仲裁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选项C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4条第(一)项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中,争议金额为100万,没有超过200万,且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应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与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无关。
2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25 16:42
C:仲裁庭可以依职权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1 # Losing 发表于 2015-4-21 16:36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协议。

选项A正确。《仲裁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选项B错误。《仲裁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选项C错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54条第(一)项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凡争议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或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200万元,但经一方当事人书面申请并征得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中,争议金额为100万,没有超过200万,且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应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选项D错误。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与是否具有涉外因素无关。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