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14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27474 题目内容及评论
27474#
53.甲为杀乙,对乙下毒。甲见乙中毒后极度痛苦,顿生怜意,开车带乙前往医院。但因车速过快,车右侧撞上电线杆,坐在副驾驶位的乙被撞死。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 如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投毒行为,则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 只要发生了构成要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成立中止犯,故甲不成立中止犯
  • 只要行为人真挚地防止结果发生,即使未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也应认定为中止犯,故甲成立中止犯
  
本题有 9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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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凝绿沐阳 发表于 2016-7-16 12:09
C
8 # 16必胜 发表于 2016-7-16 08:10
7 # zsdhhxf 发表于 2015-9-17 14:28
既然选项已经说了归责于介入因素(事故),那就说明足以中断因果关系了。
6 # xin_88style 发表于 2015-9-9 09:55
中止的成立要求有效性,即犯罪行为没有导致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如果犯罪行为最终导致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这意味着该犯罪行为的法益侵犯达到了最高程度,这种情况下,无论犯罪分子做了什么努力,都不可能认定为犯罪中止。
5 # RavenMKII 发表于 2015-8-11 15:26
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中止行为应具有有效性,也就是要求危害结果不能发生。但若在中止行为进行过程中,出现介入因素,最终导致危害结果发生,这时要判断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有无因果关系,如果有因果关系,则构成犯罪既遂;如果没有因果关系,则构成犯罪中止或犯罪未遂;如果行为人的确采取了中止行为,则构成犯罪中止。因此,关于本题如果认为乙的死亡结果应归责于驾车行为,那么就意味着,乙的死亡与甲的投毒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由于甲采取了必要的手段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应认定甲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中止。
4 # oppo1213 发表于 2015-8-1 08:26
答案对吗?
3 # wwjsxy 发表于 2015-7-25 13:18
这题答案对吗?
2 # 1581553243 发表于 2015-7-24 05:22
犯罪结果出现了,从犯罪形态不可逆转的角度来看,故意犯罪就是既遂了。
1 # 张峰爱黄阳 发表于 2015-5-17 20:44
一要看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且有效的预防了结果的发生,二要看介入因素是否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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