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国际经济惯例、重要经济组织的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
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并不包含国内立法。
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法在国际公法内其含义...
国际经济条约
国际商业惯例
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文件
国内立法
国际公法的法律渊源并不包含国内立法。
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法在国际公法内其含义并不相同。国际惯例中某些规范并不具有强行性,而国际习惯则属于国际惯例中那些已经在主体的主客观方面已经被接受并承认的具有强行性的规范。
(一)国际条约
(二)国际惯例
(三)国际组织的决议
国际组织的决议在这里亦是泛称,指由国际组织所做出的、对其成员国有拘束力的一切文化,如欧洲联盟的各种条例、指令、决定,以及联合国的《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和《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