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 等待黎明的猫 发表于 2011年12月19日 11:09:45 [引用] 这个题可不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就是揭开公司面纱的制度,公司与另成立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揭开公司面纱后的责任主体是股东,而H公司是J公司的股东。好,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合同法》第90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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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粗心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