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题!
若题干改为“2004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我...
若题干改为“2004年6月30日张某掌握确凿的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人是李某”,我觉得才是C选项!
首先,85年1月1日受伤,最长诉时为20年(从权利受侵害时起算),即2005年1月1日届满;
2004年6月30日知道侵权人,则2004年7月1日开始计算诉时,人身损害为1年的诉时,即至2005年6月30日届满,但因为05年6月30日已过20年最长的诉时,所以张某提起诉讼时效的时间应该是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那么此时最晚应该再2005年1月1日提出!
法定最长诉时分别是6年10年20年,若每一道题都按照最晚诉时规定为最后期限,普通和特殊诉时期间的规定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