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法是英国在14世纪开始作为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作出的一种法律,是由衡平法院(大法官法院)判决的案件所形成的判例法,产属制定法。
习惯法汇编成册只是文字形式上的整理集中,未经立法程序,仍然是习惯法,不是制定法。
成文法又称为制定法,是只有特定国家机关制定和公布,以文字形式表现的法;
不成文法则指由国家认定的不具有文字表现形式的法,一般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
英美国家的传统中的习惯法和判例法是同一概念。
真TMD的秀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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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平法是英国在14世纪开始作为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作出的一种法律,是由衡平法院判决的案件所形成的判例法,产属制定法。
习惯法汇编成册只是文字形式上的整理集中,未经立法程序,仍然是习惯法,不是制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