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以仲裁协议为基础并且仲裁协议必须有效。仲裁协议有效三要件:意思表示,仲裁事项,明确的仲裁委员会。
题目中无明确的仲裁委员会,故仲裁协议无效并且无补充协议,仲裁机构无权受理,应当由法院受理。
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第十八条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没有说明仲裁机构,且未达成补充协议,应该为无效仲裁协议
一方已经拒绝并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