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了B。一看答案,傻了。再看解析 ,草
三楼的看法貌似有理。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1、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直接针对财物作出的,如罚款、违法集资、征收财物等等
2、该行为依法应当被撤销或变更
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即使申请人在复议中未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也可以依据法定情形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赔偿。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复议机关是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具有完整的监督权,不存在不告不理的审查限制。
已经修改了,不用确认违法直接做出行政赔偿决定好像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