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区个体户李某对区卫生检疫局认为其贩卖细菌超标的雪糕并予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不服,向市卫生检疫局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减轻了处罚,但李某仍旧不服,李某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卫生检疫局所在的另一区法院起诉
- 在A中,市卫生检疫局认为李某超范围经营,依旧处以200元罚款,李某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卫生检疫局所在的另一区法院起诉
- 红桥区李某在静海区所有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李某不服,可以向红桥区法院或者静海区法院起诉
- 在C中,李某只能向静海区法院起诉
超范围经营是工商的事,卫生局不可能会作出这样的决定。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B是对的。注意不要把“处罚结果”跟“定性”的概念混了。
首先两个具体行政行为做出的依据是不一样的,其次区卫生检疫局给的定性是“贩卖细菌超标的雪糕”,而市卫生检疫局给的定性是“李某超范围经营”。
只改变依据不改变定性叫维持。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只改变依据不改变定性叫维持。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根据吴鹏老师的权威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