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 刑法 » #7688 题目内容及评论
7688#
甲原是某建材厂的临时工,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辞退。甲怀恨在心,遂于某日潜入该建材厂,将办公室的传真机、复印机砸坏。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 以寻衅滋事罪处罚
  • 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罚
  • 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罚
  • 不构成犯罪
  
本题有 8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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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3热舞 发表于 2015-5-20 12:24
答案解析: 本题考点是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界限。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是指下列四种情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甲毁坏的传真机、复印机并不是建材厂的生产经营设备,而是辅助办公设备,故甲的行为不能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理,而应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理。故选C。
7 # maozixuan 发表于 2014-6-4 23:14
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界限。寻衅滋事罪,是指寻衅滋事,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是指下列四种情况: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甲毁坏的传真机、复印机并不是建材厂的生产经营设备,而是辅助办公设备,故甲的行为不能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理,而应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理
6 # ee4412 发表于 2012-7-6 23:09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甲毁坏的传真机、复印机并不是建材厂的生产经营设备,而是辅助办公设备,
5 # 白菜咻 发表于 2012-5-7 19:26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本案中,甲毁坏的传真机、复印机并不是建材厂的生产经营设备,而是辅助办公设备,故甲的行为不能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处理,而应以故意破坏财物罪处理。
4 # guoyuan888 发表于 2012-3-29 19:51
金华龙 2010年12月20日 22:14:40
要适当结合实际,你说传真机、复印机怎么可能几百块就买得到,不能装牛角尖,那只会...
3 # 金华龙 发表于 2010-12-20 22:14
要适当结合实际,你说传真机、复印机怎么可能几百块就买得到,不能装牛角尖,那只会使问题复杂化!
2 # wangmin568 发表于 2010-4-21 20:40
我有同感 数额呢
1 # fage 发表于 2010-4-12 15:36
故意破坏财物罪是数额犯,传真机、复印机多少钱的,要是就几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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