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一种企事业单位间非法拆借资金的行为,行政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
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有下列挪用公款行为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盈利活动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所谓归个人使用是指下列情形之一:①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②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③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行为。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高利转贷罪是指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C.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D.高利转贷罪【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