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章 共有 » 民法 » #8229 题目内容及评论
8229#
甲、乙是兄弟二人,二人约定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牛共同所有,但因该牛易受惊,甲便自己决定将牛出卖给丙,但未声明该牛易受惊,丙在使用该牛时,丁正巧路过,牛突然受惊,将丁撞伤。根据上述事实请回答,根据民法学理论,甲和乙对牛的关系属于下列哪项?
  • 共同所有
  • 按份共有
  • 共同共有
  • 共同占有
  
本题有 42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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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superzhou6 发表于 2016-4-12 16:09
1、民法学理论中没有共同所有这个概念
2、甲乙是家庭关系 所以是共同共有
41 # 法鑫的信仰 发表于 2016-3-22 09:12
1、民法学理论中没有共同所有这个概念
2、甲乙是家庭关系 所以是共同共有
40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9 20:41
istaylor 2015-5-28 12:52
【特别说明】有些考生认为题干中已经有二人约定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牛“共同所有”,...
39 # 法律人生一名 发表于 2015-6-7 22:01
简直侮辱人的智商!!!!!!
38 # istaylor 发表于 2015-5-28 12:52
【特别说明】有些考生认为题干中已经有二人约定将父亲遗留下来的一牛“共同所有”,那A共同所有应该也选。其实不然,题干的问题中,是“根据民法学理论”,民法学理论中应该没有共同所有这个关系吧?
37 # snhey 发表于 2015-4-11 17:43
й
36 # dodo_0122 发表于 2015-2-15 13:59
为什么不是按份共有呢?
35 # huluobu2008 发表于 2014-5-20 10:10
因为他们是家庭关系
34 # cola12345 发表于 2013-8-14 16:40
共同占有应该也符合吧?
33 # 万里云飞 发表于 2013-7-22 00:45
根据民法学理论
好题,可惜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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