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 “太岁康”商标不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 两种商品装璜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两种商品装璜虽然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
开始我也以为不能使消费者误认,因为毕竟商标不一样,但根据这题我明白了误认的程度:包装一样也可以达到误认的效果,小白了我
到底构成哪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啊??!!
- 因注册商标、商品名称以及厂名厂址均不相同,乙厂对甲厂不构成侵权
- “太岁康”商标不属省内知名,其标识又未获得专利,甲厂不能起诉乙厂侵权
- 两种商品装璜外观近似,足以造成购买者发生误认,故乙厂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 两种商品装璜虽然外观近似,但常喝“太岁康”的人仔细辨认可以加以区别,故乙厂的行为不受法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