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 民法 » #8370 题目内容及评论
8370#
张某向王某借款1万元,约定年息为15%,并由李某提供了保证。现王某欲将该债权移转给宋某,在原保证合同对债权转移并无任何约定的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所述的内容是正确的?
  • 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即免除了保证责任
  • 如果该债权发生移转,李某应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该债权的移转必须得到李某的同意,李某才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该债权发生移转并由王某通知了李某,李某即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本题有 19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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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粮食与精神 发表于 2016-5-18 21:13
看错题了,以为是债务人转移债务!!
18 # ChinYau 发表于 2015-7-30 16:54
dgsuwei 2014-7-30 19:52
这样理解:担保合同均是建立在对债务人履行能力的信任上的,与债务人是谁没有关系。...
17 # dgsuwei 发表于 2014-7-30 19:52
这样理解:担保合同均是建立在对债务人履行能力的信任上的,与债务人是谁没有关系。因此,债权的转让无需通知担保人,债务的承担则必须经担保人同意。
16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5-27 20:09
《担保法》第22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5 # 荻雨杨 发表于 2013-12-9 13:08
d错: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即王某通知张某。
14 # zwb要司考 发表于 2013-7-3 18:06
d为何错
13 # 吴语凝 发表于 2013-6-22 16:24
应注意李某是为债务人张某提供担保,债权人转让主债权不影响保证人李某的利益。
12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2-21 13:27
《担保法》第22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11 # adf2011 发表于 2012-9-14 18:40
债权转移通知的是债务人,不是保证人,保证人是针对的是所担保的那个人
10 # ronald1978 发表于 2012-5-23 23:29
李老师讲课中说债权让予有2个条件,一:让予的债权需要合法有效,可以转让
二:债权人通知债务人

所以被通知的主体是债务人,不是保证人
所以在这个题中王某需要通知的是张某但这个并不是题中所问的,不过还是搞清楚为好。
哈哈开始的时候我也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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