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
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融资、借款、技术建设,外加抵押。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
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
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
归属等条款。
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