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歌星乙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音像公司丙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广播电台丁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 网站戊应取得音乐家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总结:
1、咖啡厅只需音乐家许可;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3、网站要同...
1、咖啡厅只需音乐家许可;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3、网站要同时音像公司和歌星和著作权人许可(三个人);
4、广播电台是法定许可,无需许可;
5、音像公司需歌星许可。
B 说的是音像公司需要著作权人同意,按上面的解析那就是错的,应需歌星(表演者)同意。
咖啡厅播放行为属著作权人的机机械表演权,仅为著作权人所拥有(10条)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音像制品的出租仅需取得音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但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3、网站要同时音像公司和歌星许可(应该还有著作权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4、广播电台是法定许可,无需许可
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
5、音像公司需歌星许可
音像制作者应该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41条)
A 对, 是因为哥星要演唱这哥属于10条规定的活表演权,仅为著作权人所拥有;也可以看37条(不是36条)
B 对, 见40条(不是39条)
C,D见以下总结:
1、咖啡厅只需音乐家许可
咖啡厅播放行为属著作权人的机机械表演权,仅为著作权人所拥有(10条)
2、音像出租店只需音像公司许可
音像制品的出租仅需取得音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但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3、网站要同时音像公司和歌星许可(应该还有著作权人)
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音像制品者三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42条)
4、广播电台是法定许可,无需许可
因为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该支付报酬
《亮剑》之所以在天津台反复播放是因为一、李云龙(李幼兵)的脾气那是她娘的让人喜欢;二、因为《亮剑》属于“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仅需支付少量费用,可以省很多费用, 而如果是首播的话既要取得经著作权人许可,应该支付巨额费用
5、音像公司需歌星许可
音像制作者应该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41条)
表演的形式分为两种:第一,指直接演唱歌曲、演奏乐曲、上演剧本或朗诵诗词等形式的现场公开表演,也称活表演;第二,指借助技术设备公开播送、放映录音或音像制品等形式的公开表演,也称机械表演。
以机械表演的形式公开表演也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使用者应该事先取得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许可,并且支付相应的报酬。著作权人或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许可使用。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发放许可使用收费标准应当报国家版权局批准。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四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