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不是“行政确认”,所以无需复议前置;
申请人已经依法取得+自然资源权属(包括土地)+行政确认(单方发证书才是确认,双方争议是裁决)----复议前置(差一个条件就自由选择),所以选B
选C,参见《众和教育2012理论法学行政法50讲》432页案例5解析:本题林业局的行为虽为...
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
2010真题班徐金桂行政03,22:30--2009-2-84提及本题:
《裁决》不是“行政确认”,所以无需复议前置;
个人认为所谓做出“确认、、、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行政确认行为,行政确认行为是要式行为,所以不符合条件,所以选B,这回应该没有什么意见了吧
认为行政裁决,而非行政确认。
因此不属于复议前置范围。
可诉可复议。
因为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3]5号
颁布日期:20030225 实施日期:20030228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2003年1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2月28日起施行。
二○○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