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陈某拾到牛并饲养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 李某能够取得该牛的质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 王某能够取得该牛的所有权,理由为善意取得
- 王某应将该牛返还给张某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办公大楼和门房
- 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
-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房屋租金
- A公司可转让该大楼给B公司而无需乙银行的同意
- 乙有权将租赁物出质给丙
- 乙无权将租赁物出质给丙
- 丙对该租赁物享有质权
- 丙对该租赁物不享有质权
- 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 丙对甲的房屋享有抵押权
- 就该房屋拍卖的价款,乙优先于丙受偿
- 就该房屋拍卖的价款,丙优先受偿
- 乙仍可以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乙不得就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 丙不能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 丙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但需代甲清偿其对乙的债务
- 甲的留置合法,因为乙有一部分价金尚未付清
- 甲的留置不合法,因为甲对乙的价金债权与甲对这冰箱的占有无牵连关系
- 甲可以修理费未付为由主张留置该冰箱
- 甲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主张对该冰箱的留置权
- 保管合同
- 租赁合同
- 运输合同
- 加工承揽合同
- 按照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
- 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
- 占有人有权留置的财产与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的款项,依照同一个合同产生
- 行使留置权,必须有法律明确的规定
- 要求乙妥善保管
- 要求将电脑提存
- 要求提前清偿债权以返还质物
- 若电脑毁损,则要求乙赔偿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以汇票、支票、本票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为质物的质押合同
- 以提单、仓单、存款单为质物的质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