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卷[万国学校]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 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 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
- 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
- 张三有权要求万利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 张三有权要求万利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 张三有权要求万利商场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
- 对于张三的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 万利商场证明热水器是三鹿公司设计存在缺陷,不承担责任
- 万利商场证明自己无任何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 万利商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三鹿公司明知该热水器存在缺陷,造成张三严重受损的,可以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蓝光公司是青云公司的子公司,可以要求青云公司偿还
- 蓝光公司是独立法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蓝光公司对宏远公司30%的股权用以还债
- 蓝光公司是宏远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宏远公司偿还
- 保险公司可以不向陈某支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应向陈某支付保险金,但可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保险公司可以减少保险金额,按照减少后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退还保费,不向陈某支付保险金
- 公司的董事绝对禁止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绝对禁止
- 合伙的有限合伙人相对禁止
- 合伙的普通合伙人绝对禁止
-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空调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空调20台,交货地为C区。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未向乙公司供货,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乙公司可以向C区人民法院或者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张某户籍所在地在海淀区,2001年搬到老家昌平区农村居住,但户籍仍在海淀区。其有三个儿子,户籍也在海淀区,都居住在东城区。张某要求三个儿子给付赡养费,可以向昌平区人民法院起诉
- 甲船在由大连驶往青岛的航程中,在烟台发生事故,乙船进行了救助,之后,两船到达威海港暂时停靠,两方就海难救助费用产生纠纷,乙方可以向始发地的大连的有关人民法院起诉
- 甲乙夫妻二人于2006年2月离开户籍地A县,前往B县打工,甲于2007年1月因犯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关押在C县监狱,刑满释放后,一直在D县居住打工,2010年4月乙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 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合议庭成员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参加重审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另行组成合议庭
- 对于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
- 经当事人申请,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但是应当公开宣判
-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情形
- 申请确认涉外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应当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由于涉外因素存在无权管辖
- 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仲裁员后,必须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仲裁庭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 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 调查取证
- 裁定财产保全
- 追加当事人
- 裁定先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