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A李某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属于变更之诉
- B李某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属于给付之诉
- C马某要求返还房屋租金及利息属于给付之诉
- D马某主张房屋租赁关系存在属于积极的确认之诉
- 分割共有财产的诉讼
- 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
- 追索赡养费的诉讼
- 离婚之诉
- 甲可以请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请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 甲只能选择一种权利提起诉讼
- 甲提起诉讼时,可以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
- 甲若变更自己的诉讼请求,须在人民法院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
- 被告提出反诉的
- 其他法院移送来的同一原告、被告的
- 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
- 离婚之诉
- 解除收养关系的诉讼
- 损害赔偿诉讼
- 侵害共有财产的诉讼
- 老张诉小张的赡养纠纷案件中,小张对老张陈述的收养事实明确表示承认,老张对形成收养关系的事实无需举证
- 对原告甲陈述的事实,被告乙不置可否,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乙仍不予回答,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 经当事人特别授权的代理律师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因此而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
- 被告只要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其在庭审过程中的承认即无效
- 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 中止给付租金的诉讼
- 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 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 被撞坏的山地车
- 乙提出的让胡开赔偿损失600元的请求
- 因甲驾车撞坏乙山地车而产生的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
- 侵权损害纠纷案件
- 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和第三人
- 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
- 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
- 反诉与本诉必须为同一诉讼程序
- 应当将反诉与本诉一并审理、判决
- 直接将案件发回重审
- 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 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陈治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