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 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 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 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
-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
-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
-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甲不知5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放弃先诉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不得向乙追偿
- 保险金应全部交给甲的继承人
- 保险金应全部交给乙的继承人
- 保险金应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平均分配
- 某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后有权向丙追偿
-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 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 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 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
- 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
- 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
- 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
-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丙公司的履行仍然有法律效力
- 因甲公司不知情,故丙公司代为履行后对甲公司不得追偿代为履行的必要费用
-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的,甲公司需就此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虽然甲公司不知情,但如丙公司履行有瑕疵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丙公司可就该违约赔偿金向甲公司追偿
- 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
- 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 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
- 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
-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 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学校的捐赠
- 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学校的捐赠
- 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 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 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