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
- 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
- 《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
- 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
- 抵押合同无效
- 借款合同无效
- 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
- 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
- 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
- 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 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
- 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
- 以甲欺诈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在此情况下法院不得判令撤销合同
- 请求甲减少价款至16万元
- 以重大误解为由,致函甲请求撤销合同,合同自该函到达甲时即被撤销
- 请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 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 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 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 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 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 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 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 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 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 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 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 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 法院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是错误的
- 孙华以法院未传票通知其开庭即缺席判决为由,提出再审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 孙华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而不可向原一审法院申请再审
- 法院裁定再审,未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是错误的
- 陈东可以同时具有合伙人身份
- 对陈东的聘任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 陈东作为经营管理人,有权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 合伙企业对陈东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
-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