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经冲突规范指引适用外国法时
- 订立涉外合同时
- 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时
- 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时
- 反致
- 公共秩序保留
- 法律规避
- 外国法内容的确定
- 由当事人提供
- 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 由我国驻该外国使领馆提供
- 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 德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 美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 日本国甲公司与意大利国乙公司及中国丁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为共同投资在中国设立企业丙而订立的合同
-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签订的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 原告已与死者离婚,没有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 当事人规避法国法关于离婚的规定而取得德国国籍,应不予承认,原告有权继承死者的遗产
- 当事人在德国的离婚、再婚行为均属无效,原告有权继承死者的全部遗产
- 当事人在德国的离婚行为无效,但再婚行为有效,原告有权继承死者再婚前的财产,无权继承再婚后的财产
- 国家主权
- 社会公共利益
- 国家安全
- 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
- 当事人规避某法律必须是出于故意
- 当事人规避的法律是其应当适用的法律
- 当事人通过人为制造或改变一个或几个连接因素来实现法律规避
- 当事人的规避行为已经完成
- 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 适用我国法律
- 适用法学原理
- 适用与其最近似的其他外国法
- 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用法院地法
- 反致和转致的结果相同,都适用第三国法
- 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用法院地法,转致适用第三国法
- 反致和转致的结果不同,反致适用第三国法,转致适用法院地法
- 当事人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 当事人是通过变更静态连接点而实现规避法律的
- 当事人规避我国强行法的行为无效
-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是当事人滥用冲突规范的结果